据北京文旅局网站5月8日披露的罚单显示,优酷信息技术(北京)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。罚单显示,北京文旅局对优酷的处罚事由为: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危害国家统一、主权和领土完整的互联网文化产品。该行为违反了《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。
来源:北京文旅局官网
(来源:中国青年报)